11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在江苏省苏州市组织召开陪审制度国际研讨会。近百名来自欧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的官员代表、国内外专家学者、全国部分高中基层法院法官及人民陪审员代表齐聚太湖之滨,共同研究、交流陪审制度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展望陪审制度发展前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出席研讨会开幕式并致辞。
周泽民指出,中国人民陪审制度历经数十年发展,以2005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全国人大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为标志,伴随着“吴中试点”等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积累,中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呈现显著特点。这就是人民陪审员任免程序的严肃性、来源的代表性和广泛性以及审判活动的实质参与性等。
据统计,2010年全国近8万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91万件,占普通程序案件总数的38%。实践证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推进,有利于当事人服判息诉,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促进法治精神向公民和社会的渗透与传播;有利于推动全社会依法办事观念的增强和制度体系的完善,增强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周泽民指出,为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工作,彰显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人民性的本质,全国各级法院将逐步建立人民陪审员定期培训制度,通过队伍整体素质和参审能力的提高,切实提高其履行职责的能力;将进一步拓宽陪审员选任范围,适当增加人民陪审员的数量,为进一步规范并实施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工作机制奠定坚实基础;将严格遵照法律规定,充分保障陪审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既能“审”又能“判”,并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考核约束机制,通过对其权利的保障和职责义务的严格规范,推动陪审队伍不断壮大,确保陪审工作取得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并最大限度地实现公正、民主司法的制度设计初衷。
江苏高院院长公丕祥,中共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邱岭梅到会致辞。
此次会议为期两天,与会代表以主题发言、点评、自由提问等形式展开深入研讨。来自德国、美国、日本的专家、学者立足本国司法制度及其陪审制度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实际,分别就英美法系“陪审团”制度、大陆法系“参审制度”和国民裁判员等制度的运行状况、功效特点、发展面临的问题及进一步改革方向等进行了阐释。何家弘、李浩等我国法学教授就在当下我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背景下,认真总结我国人民陪审制度历史经验,吸收借鉴他国有益经验,不断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了主旨发言。本次研讨会承办单位苏州吴中法院还结合人民陪审员制度试点最新进展情况作了会议主题发言。